張養浩
其散曲多寫棄官後的田園隱居生活,有的流露出對官場的不滿。著名的一首《山坡羊.潼關懷古》常為人引用: 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里潼關路。望西都,意躊躕。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闕萬間都做了土。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著作[編輯]
- 《三事忠告》:由《牧民忠告》、《風憲忠告》、《廟堂忠告》三個篇章所組成,是作者在官場中的心得及該如何當官的教科書。
張養浩
張養浩,字希孟,號雲莊,山東省濟南市章丘 市相公莊鎮人,唐朝名相張九齡的弟弟張九皋的第23代孫。元代散曲家。
少年知名,19歲被薦為東平學正,歷官堂邑縣尹、監察御史、翰林學士、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等官職。在任監察御史時,因批評時政而為權貴所忌,被免官。後復官至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後因其父年邁,無人照顧,於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辭官家居,此後屢召不赴。文宗天歷二年(1329年),關中大旱,特拜陝西行台中丞,辦理賑災,見饑民困苦萬分,難以周濟,竟為之痛哭,遂“散其家之所有”“登車就道”(《元史》本傳),不久便積勞成疾病卒。[1]他的散曲多寫棄官後的田園隱逸生活。有《三事忠告》、《歸田類稿》等。散曲集有《雲莊休居自適小樂府》。明·朱權《太和正音譜》謂其曲“如玉樹臨風”。
張養浩居官清正,敢於犯顏直諫。在堂邑縣,他關心民瘼,抑制豪強,賑災濟貧,做了不少好事。拜監察御史之後,他繩糾貪邪,薦舉廉正,彈劾不避權貴,舉薦不疏仇怨,“入焉與天子爭是非,出焉與大臣辨可否”(《風憲忠告》),蹈厲風發,“道之所在,死生以之”(同上)。其門人黃 溍說他“力排權奸,幾蹈禍而不悔”(《濱國公張文忠祠堂碑》)。武宗時,曾因議立尚書省事,與權臣意見牴牾,被構罪罷官;英宗時,又因諫在內廷張燈為鰲山事,險遭不測。懷有“致君澤民”理想的張養浩,本想乾一番利國濟民的事業,但統治集團中“忠直為國者少,阿容佞詐、惟己之為者多”(《元史》本傳),自己犯顏攖鱗,時有性命之虞,便藉故辭官歸隱,“遠是非,絕名利”(《普天樂·辭參議還家》),回到自己的故鄉濟南。享年59歲
張養浩棲隱雲莊,不求顯達,優游於山水之間,斂跡於權貴之門,自以為遠離世俗塵囂,不與朝廷政事,然元朝廷對這位“博學碩德,聲名顯赫”(艾俊《雲莊休居自適小樂府引》)的儒臣,卻時時想加以利用,八年之間,凡六下詔書,他均高臥不起。而當天歷二年(1329年)朝廷以“關中大旱,饑民相食”,召其為陝西行台中丞前往賑災時,他卻不顧高齡體弱,隨即“散其家之所有”登車就道,星夜奔赴任所。“無多慚,此心非為官。”(《西番經》)使他赴召的不是官爵,而是災情嚴重激發起他為民承重的精神。赴官途中經洛陽、澠池、潼關,直達長安。一路行來,目睹災民慘狀,感歷代興廢,寫了數首懷古曲,意緒蒼涼,流露出對本朝前景暗淡的哀嘆,和對人民苦難的深切同情。其中最著名的,是散曲小令《山坡羊·潼關懷古》:“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裡潼關路。望西都,意躊躇,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闕萬間都做了土。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到任之後,“凡所以力民者,無所不用其至”(危素《張文忠公年譜序》)。四月之內未嘗家居,不遑寢處,終因勞瘁而卒。消息傳開,“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元史》本傳)。在封建時代,像張養浩這樣為民盡瘁的官兒實在並不多見!元朝廷對其旌表,不過是旌忠勵節,激勵臣下為其效忠,而人民都以自己的眼光來區分善惡,表明自己的愛憎。張養浩所維護的那個制度雖已成為歷史陳跡,而其為民盡瘁的精神,及其同情人民疾苦的作品,卻可與濟南山川同在,永遠為人們所懷念。
雙調
少年知名,19歲被薦為東平學正,歷官堂邑縣尹、監察御史、翰林學士、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等官職。在任監察御史時,因批評時政而為權貴所忌,被免官。後復官至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後因其父年邁,無人照顧,於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辭官家居,此後屢召不赴。文宗天歷二年(1329年),關中大旱,特拜陝西行台中丞,辦理賑災,見饑民困苦萬分,難以周濟,竟為之痛哭,遂“散其家之所有”“登車就道”(《元史》本傳),不久便積勞成疾病卒。[1]他的散曲多寫棄官後的田園隱逸生活。有《三事忠告》、《歸田類稿》等。散曲集有《雲莊休居自適小樂府》。明·朱權《太和正音譜》謂其曲“如玉樹臨風”。
從政
張養浩居官清正,敢於犯顏直諫。在堂邑縣,他關心民瘼,抑制豪強,賑災濟貧,做了不少好事。拜監察御史之後,他繩糾貪邪,薦舉廉正,彈劾不避權貴,舉薦不疏仇怨,“入焉與天子爭是非,出焉與大臣辨可否”(《風憲忠告》),蹈厲風發,“道之所在,死生以之”(同上)。其門人黃 溍說他“力排權奸,幾蹈禍而不悔”(《濱國公張文忠祠堂碑》)。武宗時,曾因議立尚書省事,與權臣意見牴牾,被構罪罷官;英宗時,又因諫在內廷張燈為鰲山事,險遭不測。懷有“致君澤民”理想的張養浩,本想乾一番利國濟民的事業,但統治集團中“忠直為國者少,阿容佞詐、惟己之為者多”(《元史》本傳),自己犯顏攖鱗,時有性命之虞,便藉故辭官歸隱,“遠是非,絕名利”(《普天樂·辭參議還家》),回到自己的故鄉濟南。享年59歲
一心為民
張養浩棲隱雲莊,不求顯達,優游於山水之間,斂跡於權貴之門,自以為遠離世俗塵囂,不與朝廷政事,然元朝廷對這位“博學碩德,聲名顯赫”(艾俊《雲莊休居自適小樂府引》)的儒臣,卻時時想加以利用,八年之間,凡六下詔書,他均高臥不起。而當天歷二年(1329年)朝廷以“關中大旱,饑民相食”,召其為陝西行台中丞前往賑災時,他卻不顧高齡體弱,隨即“散其家之所有”登車就道,星夜奔赴任所。“無多慚,此心非為官。”(《西番經》)使他赴召的不是官爵,而是災情嚴重激發起他為民承重的精神。赴官途中經洛陽、澠池、潼關,直達長安。一路行來,目睹災民慘狀,感歷代興廢,寫了數首懷古曲,意緒蒼涼,流露出對本朝前景暗淡的哀嘆,和對人民苦難的深切同情。其中最著名的,是散曲小令《山坡羊·潼關懷古》:“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裡潼關路。望西都,意躊躇,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闕萬間都做了土。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到任之後,“凡所以力民者,無所不用其至”(危素《張文忠公年譜序》)。四月之內未嘗家居,不遑寢處,終因勞瘁而卒。消息傳開,“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元史》本傳)。在封建時代,像張養浩這樣為民盡瘁的官兒實在並不多見!元朝廷對其旌表,不過是旌忠勵節,激勵臣下為其效忠,而人民都以自己的眼光來區分善惡,表明自己的愛憎。張養浩所維護的那個制度雖已成為歷史陳跡,而其為民盡瘁的精神,及其同情人民疾苦的作品,卻可與濟南山川同在,永遠為人們所懷念。
散曲作家
張養浩從政期間的詩文並不多,而歸隱田園則使他成為一個著名散曲家。歷經宦海風波,感受到了上層統治集團的黑暗,其體會自然真切感人:“才上馬齊聲兒唱道,只這的便是送了人的根苗。直引到深坑里恰心焦。禍來也何處躲?天怨也怎生饒?把舊來時威風不見了”(《朱履曲·警世》)。當其歸隱之初,如鳥兒返林、魚兒縱淵,心情十分愉快:“離省堂,到家鄉,正荷花爛開雲錦香。遊玩秋光,朋友相將,日日大筵張。匯波摟醉墨淋浪,歷下亭金縷悠揚,大明湖播畫舫,華不注倒壺觴,這幾場忙殺柘枝娘!”(《寨兒令·辭參議還家連次鄉會十餘日,故賦此》)。他給自己隱居的別墅起了一個雅號,叫雲莊,雲莊內修建了一座綽然亭(也叫翠陰亭),亭後蓋了一座遂閒堂。“綽然一亭塵世表,不許俗人到。四面桑麻,一帶雲山妙。”(《雁兒落兼清江引》)“綽然亭後遂閒堂,更比仙家日月長,高情千古羲皇上。北窗風,特地涼。客來到,尊酒淋浪。花與竹,無俗氣;水和山,有異香”(《水仙子·詠遂閒堂》)。這一時期的散曲大多抒寫個人心境與所見所聞,而吟詠故鄉的山光水色之作,工麗清新,取得較高藝術成就。“自隱居,謝塵俗,雲共煙,也歡虞。萬山青繞一茆廬,恰便似畫圖中間裡。著老夫對著無限景,怎下的又做官去”(《胡十八》)。故鄉的湖光山色,優美的自然景緻,使張養浩尋求到一個與污濁官場完全不同的美好世界。雲莊迤南,便是景色秀麗的大明湖、趵突泉;迤東,是孤高桀立的華不注;迤西,是塊然如壘的標山。在家鄉,他時而在明湖遊賞,箕居船頭,放聲高歌;時而登上華不注,領略“蒼山萬頃”的山野風光;時而登臨匯波樓,吟誦“鳥飛雲錦千層外,人在丹青畫幅中”(《登匯波樓》)動人的詩句;時而漫步趵突泉畔,欣賞珠滾絮飛的泉流……足跡所至,詩、曲亦隨之。在這些描寫湖光山色的作品中,時時流露出對黑暗官場的厭惡;在似乎消沉的、吟誦隱逸閒適情趣的詩曲中,也常常寄寓著壯志難酬的憤慨,讓人在字裡行間感到一股抑鬱難申的不平之氣。其作品《水仙子·詠江南》入選滬教版八年級第二學期語文課本作品
散曲集《雲莊休居自適小樂府》《歸田類稿》山坡羊潼關懷古未央懷古咸陽懷古驪山懷古(二首)沔池懷古(二首)洛陽懷古北邙山懷古雙調
沽美酒兼太平令
胡十八
慶東原
慶宣和
雁兒落兼得勝令
雁兒落兼清江引
殿前歡對菊自嘆
清江引詠秋日海棠
水仙子
得勝令四月一日喜雨
落梅引
《太和正音譜》評張養浩的散曲如“玉樹臨風”,指出他的作品格調高遠。他的作品文字顯白流暢,感情真樸醇厚,無論抒情或是寫景,都能出自真情而較少雕鏤。《潼關懷古》小令,以及一些寫退隱生活的作品,可以代表他的藝術風格。然而他的寫景的散曲中,也有一些工麗清逸的作品,如“一江煙水照晴嵐,兩岸人家接畫簷,芰荷叢一段秋光淡”(〔水仙子〕《詠江南》), “鶴立花邊玉,鶯啼樹杪弦”(〔慶東原〕)等句,表明他的作品在總的藝術格調中還有所變化,散曲色調比較豐富。
張養浩遵循儒家學說,始終言行一致。《為政忠告》代表了他一生主張為官清廉的主導思想。《為政忠告》又名《三事忠告》,其中《牧民忠告》作於當地方官員時,《風憲忠告》作於當監察官員時,《廟堂忠告》作於當中央官員時。三事忠告,就是對地方官員、監察官員、中央官員的真誠勸告。《為政忠告》是元代吏道專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研究當時的政治思想、上下政務以及社會風氣都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於後世的封建統治觀念亦有相當影響。
以《牧民忠告》為例,分述拜命、上任、聽訟、禦下、宣化、慎獄、救荒、事長、受代、閒居之要義,“採比古人嘉言善行,自正心修身,以至事上惠下,除奸決疑,卹隱治賦,凡可為郡縣楷式者,無不曲盡其宜,且簡而易行,約而易守,名之曰《牧民忠告》” (林泉生《(風憲忠告>序》。在“事長”篇中,張養浩提出六條準則,即各守涯分、寧人負我、處患難、分謗、以禮下人、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論述言簡意賅,如“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指出,“同官有過,不至害政,宜為包容。大抵律己當嚴,待人當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無是理也。”寥寥數語,盡得要領。無怪乎當時很多地方官吏“家藏一書,遵而行之”。這部著作雖非巨制,但對今天的領導者亦頗有啟迪作用。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今屬山東省)。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歎曰:“此真台掾也。”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捨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仁宗在東宮,召為司經,未至,改文學,拜監察御史。初,議立尚書省,養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台臣抑而不聞,乃揚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聞,台將安用!”時武宗將親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風忽大起,人多凍死。養浩於祀所揚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變。”大違時相意。時省臣奏用台臣,養浩歎曰:“尉專捕盜,縱不稱職,使盜自選可乎?”遂疏時政萬餘言:一曰賞賜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輕,四曰台綱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號令太浮,七曰幸門太多,八曰風俗太靡,九曰異端太橫,十曰取相之術太寬。言皆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复構以罪罷之,戒省台勿複用。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去。
尚書省罷,始召為右司都事。在堂邑時,其縣達魯花赤嘗與之有隙,時方求選,養浩為白宰相,授以美職。遷翰林直學士,改秘書少監。延祐初,設進士科,遂以禮部侍郎知貢舉。進士詣謁,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奚勞謝為!”擢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禮部尚書。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後以父老,棄官歸養,召為吏部尚書,不拜。丁父憂,未終喪,復以吏部尚書召,力辭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經筵說書召,又辭;改淮東廉訪使,進翰林學士,皆不赴。
天歷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台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順二年,贈據誠宣惠功臣、榮祿大夫、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濱國公,諡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
授堂邑縣尹。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歷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台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時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末嘗家居,止宿公署,終日無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後來他被選授為堂邑縣尹。(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已經用刑法處罰了他們,還把他們當強盜看待,這就斷絕了他們改過自新的路!”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 的同黨也都是暴虐殘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里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元英宗繼承皇位後,命令張養浩參與中書省的工作。適逢元宵節,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做成鰲山,張養浩就上奏給左丞相拜住。拜住將奏疏藏在袖子裡入宮諫阻,奏疏大概說:“元世祖執政三十多年,每當元宵佳節,民間尚且禁燈;威嚴的宮廷中更應當謹慎。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我認為玩樂事小,影響很大;快樂得少,憂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節儉思慮深遠作為準則,把喜好奢侈及時行樂作為警戒。皇帝大怒,看過奏疏之後又高興地說:“不是張希孟不敢這樣說。”於是取消了點燃花燈的計劃。就賞賜給張養浩錢財布匹,來表彰他的正直。
天歷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張養浩為陝西行台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里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布,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姦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得像失去了父母一樣。
據張養浩《壽子》詩,可知他自認為是少昊青陽氏第5子揮和歷代張氏名人之後。但至他曾祖前情況、曾祖名諱,均不知。曾祖,曾授從五品武散官武略將軍,任陽邱燕鎮(即今相公莊)監灑,生4子:長子早死,次子無後,三子萬,四子山。伯祖張萬,住本莊,享年93歲,妻郭氏,生6子:澤、彬、德正、德林、秀、敏。祖父張山,遷歷城,享年91歲,因孫貴,贈安遠大將軍(從三品)、益都路淄萊萬戶府中萬戶(從三品)、輕車都尉(從三品),追封濟南郡侯(從三品)。妻苗氏、楊氏,追封濟南郡夫人。苗氏生2子:興、鬱。大伯父張澤,張萬長子,曾在四川任庫管。伯父張興,張山長子,早年失落兵亂間,30年後從泰安歸來,享年71歲,葬泰安梁氏村。父張郁,字威卿,1242年(元乃馬真後元年)生。16歲即擔起家庭重擔。曾行商於江淮之間。1321年(元英宗至治元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卒,終年80歲。因子貴,封通議大夫(正三品) 、史部尚書(正三品)、上輕車都尉(正三品)、濟南郡侯(正三品)(元代“郡侯”爵有正三品和從三品兩等。)。妻許氏,追封濟南郡夫人。繼妻尚氏,封濟南郡太夫人。生3子:英、塞、養浩。長兄張英、次兄張塞,早卒。生2子:居、安。養浩生2子:強、引。
胡十八
慶東原
慶宣和
雁兒落兼得勝令
雁兒落兼清江引
殿前歡對菊自嘆
清江引詠秋日海棠
水仙子
得勝令四月一日喜雨
落梅引
《太和正音譜》評張養浩的散曲如“玉樹臨風”,指出他的作品格調高遠。他的作品文字顯白流暢,感情真樸醇厚,無論抒情或是寫景,都能出自真情而較少雕鏤。《潼關懷古》小令,以及一些寫退隱生活的作品,可以代表他的藝術風格。然而他的寫景的散曲中,也有一些工麗清逸的作品,如“一江煙水照晴嵐,兩岸人家接畫簷,芰荷叢一段秋光淡”(〔水仙子〕《詠江南》), “鶴立花邊玉,鶯啼樹杪弦”(〔慶東原〕)等句,表明他的作品在總的藝術格調中還有所變化,散曲色調比較豐富。
張養浩遵循儒家學說,始終言行一致。《為政忠告》代表了他一生主張為官清廉的主導思想。《為政忠告》又名《三事忠告》,其中《牧民忠告》作於當地方官員時,《風憲忠告》作於當監察官員時,《廟堂忠告》作於當中央官員時。三事忠告,就是對地方官員、監察官員、中央官員的真誠勸告。《為政忠告》是元代吏道專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研究當時的政治思想、上下政務以及社會風氣都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於後世的封建統治觀念亦有相當影響。
以《牧民忠告》為例,分述拜命、上任、聽訟、禦下、宣化、慎獄、救荒、事長、受代、閒居之要義,“採比古人嘉言善行,自正心修身,以至事上惠下,除奸決疑,卹隱治賦,凡可為郡縣楷式者,無不曲盡其宜,且簡而易行,約而易守,名之曰《牧民忠告》” (林泉生《(風憲忠告>序》。在“事長”篇中,張養浩提出六條準則,即各守涯分、寧人負我、處患難、分謗、以禮下人、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論述言簡意賅,如“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指出,“同官有過,不至害政,宜為包容。大抵律己當嚴,待人當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無是理也。”寥寥數語,盡得要領。無怪乎當時很多地方官吏“家藏一書,遵而行之”。這部著作雖非巨制,但對今天的領導者亦頗有啟迪作用。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今屬山東省)。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歎曰:“此真台掾也。”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捨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仁宗在東宮,召為司經,未至,改文學,拜監察御史。初,議立尚書省,養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台臣抑而不聞,乃揚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聞,台將安用!”時武宗將親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風忽大起,人多凍死。養浩於祀所揚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變。”大違時相意。時省臣奏用台臣,養浩歎曰:“尉專捕盜,縱不稱職,使盜自選可乎?”遂疏時政萬餘言:一曰賞賜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輕,四曰台綱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號令太浮,七曰幸門太多,八曰風俗太靡,九曰異端太橫,十曰取相之術太寬。言皆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复構以罪罷之,戒省台勿複用。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去。
尚書省罷,始召為右司都事。在堂邑時,其縣達魯花赤嘗與之有隙,時方求選,養浩為白宰相,授以美職。遷翰林直學士,改秘書少監。延祐初,設進士科,遂以禮部侍郎知貢舉。進士詣謁,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奚勞謝為!”擢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禮部尚書。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後以父老,棄官歸養,召為吏部尚書,不拜。丁父憂,未終喪,復以吏部尚書召,力辭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經筵說書召,又辭;改淮東廉訪使,進翰林學士,皆不赴。
天歷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台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順二年,贈據誠宣惠功臣、榮祿大夫、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濱國公,諡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
原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授堂邑縣尹。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歷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台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時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末嘗家居,止宿公署,終日無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譯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年僅十歲時,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父母擔心他太過用功(累壞身體)就制止他,於是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後來他被選授為堂邑縣尹。(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已經用刑法處罰了他們,還把他們當強盜看待,這就斷絕了他們改過自新的路!”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 的同黨也都是暴虐殘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里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元英宗繼承皇位後,命令張養浩參與中書省的工作。適逢元宵節,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做成鰲山,張養浩就上奏給左丞相拜住。拜住將奏疏藏在袖子裡入宮諫阻,奏疏大概說:“元世祖執政三十多年,每當元宵佳節,民間尚且禁燈;威嚴的宮廷中更應當謹慎。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我認為玩樂事小,影響很大;快樂得少,憂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節儉思慮深遠作為準則,把喜好奢侈及時行樂作為警戒。皇帝大怒,看過奏疏之後又高興地說:“不是張希孟不敢這樣說。”於是取消了點燃花燈的計劃。就賞賜給張養浩錢財布匹,來表彰他的正直。
天歷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張養浩為陝西行台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里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布,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姦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得像失去了父母一樣。
據張養浩《壽子》詩,可知他自認為是少昊青陽氏第5子揮和歷代張氏名人之後。但至他曾祖前情況、曾祖名諱,均不知。曾祖,曾授從五品武散官武略將軍,任陽邱燕鎮(即今相公莊)監灑,生4子:長子早死,次子無後,三子萬,四子山。伯祖張萬,住本莊,享年93歲,妻郭氏,生6子:澤、彬、德正、德林、秀、敏。祖父張山,遷歷城,享年91歲,因孫貴,贈安遠大將軍(從三品)、益都路淄萊萬戶府中萬戶(從三品)、輕車都尉(從三品),追封濟南郡侯(從三品)。妻苗氏、楊氏,追封濟南郡夫人。苗氏生2子:興、鬱。大伯父張澤,張萬長子,曾在四川任庫管。伯父張興,張山長子,早年失落兵亂間,30年後從泰安歸來,享年71歲,葬泰安梁氏村。父張郁,字威卿,1242年(元乃馬真後元年)生。16歲即擔起家庭重擔。曾行商於江淮之間。1321年(元英宗至治元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卒,終年80歲。因子貴,封通議大夫(正三品) 、史部尚書(正三品)、上輕車都尉(正三品)、濟南郡侯(正三品)(元代“郡侯”爵有正三品和從三品兩等。)。妻許氏,追封濟南郡夫人。繼妻尚氏,封濟南郡太夫人。生3子:英、塞、養浩。長兄張英、次兄張塞,早卒。生2子:居、安。養浩生2子:強、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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