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
亞洲[編輯]
中華民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輯]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十二次政務會議於1949年12月23日通過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其中規定6月1日為兒童節,並將其列為「屬於部分人民之節日,為了便於部分人民的群眾活動,得放假半天,或只其中一部分人放假,其他一部分人得推代表參加慶祝」。[2]1950年3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發出通告,準備慶祝第一個六一兒童節。在該通告中,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簡述了更改兒童節日期的原因及第一個兒童節的慶祝辦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編輯]
在民間約定俗成下,香港慶祝兒童節的日期為中華民國政府定下的4月4日,雖非公眾假期,但常與清明節(香港公眾假期)為同日。過往民間慶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禮物給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遊玩,但現多不特別慶祝。另外,香港的一些大型企業亦會舉辦一些暑期兒童活動,例如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開辦的TVB兒童節,活動內容包括夏令營、環保活動、繪畫比賽、參觀活動等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輯]
值得一提的是,三天後是六四事件的週年記念日,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每年都會在玫瑰堂前地舉行燭光追悼晚會,而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都會在該日於不遠處之議事亭前地為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3]舉辦珠澳少兒文藝匯演,活動由澳門基金會及民政總署贊助;此兩項活動形成強烈對比,後者被批評是澳門政客利用不諳世事的小朋友作為壓制六四紀念活動的和諧手段。
日本[編輯]
日本的兒童節,叫做「兒童日」(日語:こどもの日),是一個傳統節日。在每年的5月5日(明治維新前為農曆五月初五,日本的家庭都會慶祝孩子的長大。這天本來是東亞傳統節日「端午節」(日語:端午の節句),在日本端午節只是男孩的節日,並不包括女孩)。1948年,當這個節日成為公眾假日的時候,便成了慶祝所有兒童幸福和福利的節日。在節日當天,日本的家庭都會在屋頂上懸掛魚狀的標誌,用來象徵兒童消除厄運,克服困難,順利成長。全家用菖蒲水洗熱水澡,祛災除病。
日本將3月3日定為單獨的女兒節(日語:雛祭り),自東亞傳統節日「上巳節」(明治維新前為農曆三月初三)發展過來,女兒節以擺放各種玩偶來慶祝。男兒節懸掛鯉魚旗是源自中國的「望子成龍」和「鯉躍龍門」的傳說。[來源請求]
韓國[編輯]
韓國的兒童節(韓語:어린이날)開始於朝鮮日治時期的1923年,是從「男孩節」演變過來的。定在每年的5月5日,和日本的兒童日日期相同。在韓國製定為公眾假日。家長們通常會先準備孩子最想要的禮物之後在這一天帶孩子去公園、動物園或者其他遊樂設施,讓孩子開心地度過假日。
印度[編輯]
土耳其[編輯]
4月23日,是土耳其的「國家主權及兒童日」。這個節日來自土耳其獨立戰爭期間1920年土耳其國民大會的召開日期。1929年,根據兒童保護組織的建議,這一天被定為兒童節。從1986年起,土耳其政府開始在4月23日慶祝國際兒童節。
泰國[編輯]
泰國的兒童節在一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六。
新加坡[編輯]
新加坡兒童節原定於10月1日,於2011年修憲時為「促進家庭生活」,改作每個十月的第一個星期五。[5]根據新加坡節假日法規的第一條規定, 10月1日兒童節當天給小朋友放假。另外,新加坡人口很少,這條有關兒童節的法規也有利於促進那些喜愛度假的年輕夫婦,通過多生小孩獲得更多的假期。
歐洲[編輯]
德國[編輯]
在冷戰期間,東西德國在兒童節上做法迥然不同。首先,日期就不一樣:東德定在6月1日,西德定在9月20日[6];其名字也不同:東德稱為「國際兒童節」(Internationaler Kindertag),西德稱為「世界兒童節」(Weltkindertag)。另外,節日的傳統也有區別。
在東德,兒童節開始於1950年,之後每年的這一天,都是孩子們一年中最開心的日子。往往會收到家長的祝福和禮物,在學校裡也會舉行特別慶祝活動,如郊遊等。在西德,兒童節並沒有特別的意義,許多人甚至都不知道這個節日的存在。
隨著1990年兩德統一,西德地區的兒童節日期和名稱成為全德國官方的統一標準。然而在東德的許多地區,人們仍然無法改變舊有的習慣和稱呼。因此,在每年的6月1日,前東德地區的許多家長仍然會和孩子一起慶祝兒童節的到來。
瑞典[編輯]
12月13日則是瑞典的「女孩節」,又叫「露西婭女神節」。露西婭是瑞典傳說中專門保護女孩的女神,每到這個節日,女孩子都要打扮成女神的模樣,為其他孩子做好事。
美洲[編輯]
美國[編輯]
在美國,兒童節的概念出現在父親節和母親節之前,但長期以來沒有全國統一的兒童節。2000年,一名4歲女童致信時任美國總統的柯林頓要求設立一個屬於兒童的節日。為此,柯林頓宣布將當年10月8日定為兒童節。到了2001年,時任總統喬治·W·布希才將6月3日定為「全國兒童節」,並宣布此後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日都是「全國兒童節」。
但像其他歐洲國家一樣,美國兒童節這一天很少組織舉行社會性公眾性慶祝活動。[7]
巴西[編輯]
國際兒童節旗幟[編輯]
綠色的底色象徵著成長,和諧,生氣勃勃和豐富。最上方的藍色人形象徵著上帝,他賜予兒童和人類以博愛。紅黃黑白四色兒童人形代表著四個人種。兒童是種族,宗教,身體,心理和社會的多樣性達致和平與寬容的關鍵。由人形圖像的腳組成的五角星代表著光明,象徵著兒童創造的光明的未來。五角星上的五個角代表五大洲。處於正中央的地球形象,象徵著我們共有的家園。人形圖像伸出雙手,代表世界人民的團結友愛。[9]
☆ 節日大搜尋-婦幼節(4月4日)
小朋友,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婦幼節,在民國八十二年以前這一天叫做兒童節,是一個完全屬於兒童的一個節日,從民國八十二年起,政府將婦女節和兒童節合併為「婦幼節」,所以,以前的三月八日「婦女節」和四月四日「兒童節」便合併成為四月四日「婦幼節」。不過,對於「兒童節」的由來,身為兒童的你可不能不知道喔!
◎ 兒童節的由來
西元一九二五年八月,世界上五十四個不同國家的兒童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在大會中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這個宣言,強調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避免兒童做危險工作、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教養兒童等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方針,並且受到各國的肯定與支持。
會後,各國先後都制定了兒童節,例如:美國是五月一日、英國是七月十四日、日本有三月三日的女兒節、五月五日的男兒節…,各國的兒童節都不盡相同。而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二十一年由政府明定四月四日為「兒童節」。往後,每年的今天都有許多相關單位會舉行各項慶祝活動,讓主角-小朋友和爸爸、媽媽一起共度愉快的一天!
◎ 節日小結語
由於兒童的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因此在這個重要的成長階段裡,都應該受到各種適當的保護。近年來「兒童人權」備受重視,我國的政府與有心人士大力為兒童爭取權利,推動兒童福利法規的制定,但各相關單位缺乏執行能力,導致無法保障兒童權益,和落實兒童福利立法的精神。希望在二十一世紀裡能喚醒更多人對兒童人權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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