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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臺灣光復節

臺灣光復節

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舊稱光復紀念日,定於10月25日,是中華民國官方認為臺灣於1945年當日光復[1],因而制定的紀念性節日[2][3][4]

背景[編輯]

大清帝國甲午戰爭戰敗後,將臺灣、澎湖群島割讓予日本。1945年大日本帝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並向同盟國簽署《降伏文書》,表明接受、忠實執行《波茨坦公告》之條款,並發布及採取經盟邦統帥或其他經指定之盟邦代表,為實施宣言之目的,而所需之任何命令及任何行動。臺灣總督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於1945年10月25日依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的軍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號》的第一條甲項和己項之規定,在臺北公會堂向代表同盟國的臺灣地區受降主官陳儀投降並簽署受領文件[5],當時的中華民國官方宣布恢復對臺灣、澎湖列島之主權[4],非光復論者則認為當時的中華民國只是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臺灣[6][7]。1946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明訂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以為紀念。[8][9]
波茨坦公告》公告包含實施《開羅宣言》,即戰爭時期中美英三國發表的新聞公報,宣示協同對日作戰的宗旨(It is their purpose,或翻譯成三國之「意向、用意、目的」,表達參與這場戰爭的目的,要剝奪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後奪得佔領的太平洋島嶼及日本竊取自中國的領土,並「應將」(shall be)東北四省、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10][11]。雖有先前承諾,但日本仍擁有臺灣主權一直到簽訂《舊金山和約》時(土地主權的轉移依國際法慣例須以「正式條約」做為依據,並解決一系列戰後的問題),和約載明日本「放棄」臺灣與澎湖,但未載明臺灣與澎湖主權的後續歸屬國家[12][13]

受降典禮[編輯]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第1條甲項的「軍事命令」規定,命令在中國(東三省除外)、臺灣及越南北部的日軍向盟邦將領蔣介石將軍投降,臺灣地區則在臺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受降典禮台上懸掛有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以及聯合國旗(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未呈現於畫面)。李筱峰教授表示,在臺日軍是向同盟國投降,蔣介石只是代表同盟國受降與實施軍事佔領。一向主張台灣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的學者林滿紅也表示當時:「1945年到1952年的臺灣:是國際法上法律地位未定的軍事佔領期」[14]。然而國民黨政府則片面聲稱這是「臺灣光復」。
否定光復論點的人認為1945年當時中華民國只是代表同盟國依照麥帥發布的「軍事命令」對臺灣、澎湖所進行的暫時軍事佔領,領土的轉移依國際慣例則需要簽訂正式條約(即和平協定)才能生效,但是《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聲明把臺灣、澎湖的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15]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對日軍發布的軍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條甲項規定,中國(東三省除外)、臺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越南境內的日軍應向蔣介石將軍投降。
1945年10月25日,臺灣地區的受降典禮,於上午10點在臺北公會堂(現為臺北市中山堂舉行。降方為大日本帝國所屬第十方面軍,代表為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而陳儀將軍則代表蔣介石將軍受降。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機關處所設於原臺北市役所(即現今行政院院址)
主要參加人員有
翌年(1946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訂定受降典禮的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

臺灣光復節歌[編輯]

作詞者: 陳波 [9] 作曲者: 陳泗治[9]
張燈結彩喜洋洋,勝利歌兒大家唱,
唱遍城市和村莊,臺灣光復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國家恩惠情分深長,不能忘。

有錢難買真情意,有錢難買真爹娘,
今朝重見天和地,八年血戰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加緊建設為國增光,不能忘。

張燈結彩喜洋洋,光復歌兒大家唱,
唱遍城市和村莊,民族精神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中華民國地久天長,不能忘。
——《抗戰歌曲選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7年[16][9]

紀念[編輯]

因應週休二日制,依據中華民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2000年12月修正,臺灣光復節屬於不放假的節日,而由相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17][18][19][20][21]
由於臺灣在實施週休二日後,包括光復節在內的許多節日均取消放假,有人認為大部分民眾均已逐漸淡忘此節日[22]

各方觀點

臺北公會堂(今中山堂)前參加受降典禮的國民政府軍。臺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是隸屬於「太平洋戰區[23],然而國民政府在受降典禮的橫幅上聲稱臺灣屬於「中國戰區」,國民政府此舉被認為是誤導。[24]
臺灣內外各方對「臺灣光復」抱持南轅北轍的解讀。

國民黨主政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編輯]

國民黨主政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中美英三國的《開羅宣言》表示「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25],1945年美英蘇擬定的《波茨坦公告》中亦稱開羅宣言之條款「必須實行」,日本投降時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4]

國民黨[編輯]

臺灣光復節是1946年國民政府所訂立的國定假日,也是中華民國政府對臺統治權的論述之一,因此「臺灣光復節」在兩蔣時期每年都會舉辦大型紀念活動,而蔣中正父子也會向全國國民發表談話。傾向支持泛藍者認為蔣中正自日本手中取得臺灣,並認為這是中國國民黨乃至於中華民國政府對臺灣的貢獻。

民進黨[編輯]

傾向支持泛綠者等認為中國國民黨政府不比日本殖民政權好——原因在於「臺灣光復」後即因國民政府貪腐失政與種種倒行逆施導致民不聊生累積龐大民怨,釀成影響深遠的二二八事件[26],無數臺灣人與臺籍菁英遇害。臺灣籍人士長期在國民黨政府的統治下長期飽受歧視及不平等待遇,臺灣文化倍受壓制,故對「臺灣光復節」持負面和反對態度,史觀上將其稱為「劫收」(國民黨接收中國大陸淪陷區也被當地諷為劫收)[27][28],更負面的說法是「中佔」及「再淪陷」。二二八事件當時的美國駐臺北領事館副領事喬治柯爾,則出書稱其為「被出賣的臺灣」(意即臺灣被美國人出賣給中國)。許多泛綠臺灣人雖不至於反對中華民國,但認為中華民國「光復臺灣」並非中華民國的榮耀,而是國民黨給中華民國的恥辱;不少親綠的臺灣人認為,臺灣數百年來的歷來統治者都是外來政權,中國國民黨政府也不例外,而且到目前還有相當的殖民性格。因此泛綠大多以諷刺的態度來看待此節日。

中國共產黨[編輯]

中國共產黨自2005年以來高調舉行紀念慶祝活動,由大陸作者何池所撰寫的《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指導臺灣革命研究》,宣稱早期中共領導人指導與協助日本統治時代臺籍左翼抗日份子在臺灣的抗日運動。北京政府會邀請臺灣的左翼人士到中國大陸參加紀念中共國慶及臺灣光復節的活動。立場傾向中國大陸的臺灣統派組織如:中國統一聯盟勞動黨等早期左翼人士所組織的團體,也會在臺北街頭紀念這個節日。

原住民[編輯]

2013年10月,臺南市議會原住民議員谷暮·哈就質詢原住民遭到不平待遇,她說,臺灣光復節與原住民有什麼關係?就原住民而言,這是對原住民的殖民,也是原住民的文化浩劫。她質疑「我們原住民是黃帝的子孫嗎?」「我從不參加國旗升旗典禮,不去抗議就不錯了。」教育局長鄭邦鎮在答詢時表示,相關節慶缺乏主體思維,臺灣都是後來的人在統治,屬於殖民,而不是經由原來住民同意而移入的移民,反而最早到的人被趕走,就像原住民。就他個人看來,「臺灣光復是臺灣的再淪陷日,是國民黨政權來,臺灣才有的節日產物。」[29][30]
2013年10月25日,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臺灣原住民各族群代表表示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就是原住民族人痛苦的開始,光復節是原住民族人的受難日,已經受夠了中華民國的奴役,譴責政府侵吞原住民土地、戕害原住民權益。臺灣第一民族黨副主席林光義表示,臺灣原住民並非中華民族,中華民國與原住民更非同一個國家,原住民並不想「回歸祖國」。。[31][32]

主權未定論[編輯]

主張臺灣主權未定的人認為,當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只是代表同盟國對臺灣和澎湖實施軍事佔領,並非獲得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因此「光復」之說無法成立[33]。又臺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是隸屬於「太平洋戰區[23],然而國民政府在日軍受降典禮的橫幅上則聲稱臺灣屬於「中國戰區」,國民政府此舉被認為是誤導[24]。日本在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中只表示放棄臺灣和澎湖的主權,未寫明臺灣主權的歸屬。唯一具領土處分性質而被接受公認的「國際條約」《舊金山和約》僅敘明日本放棄臺灣、澎湖,而未就其主權歸屬作任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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